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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區議員宣誓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今日正式刊憲生效。政府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南區區議會田灣選區、荃灣區議會海濱選區、觀塘區議會翠屏選區、元朗區議會天恒選區與嘉湖北選區、東區區議會漁灣選區與丹拿選區、西貢區議會欣英選區、大埔區議會新富選區、廣福及寶湖選區與大埔墟選區和葵青區議會石蔭選區各有一民選議員議席出缺。

南區區議會田灣選區民選議員袁嘉蔚和荃灣區議會海濱選區民選議員岑敖暉於已中止的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被選舉主任裁定不符合《立法會條例》有關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要求,因此提名無效。根據經修訂的《區議會條例》,他們今日即喪失擔任民選議員的資格。根據《條例》,他們的議員席位也由今日起懸空。

今年2月2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觀塘區議會翠屏選區民選議員洪駿軒並非妥為選出。他曾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及後提出撤回上訴許可申請的申請,而終審法院於本月4日批准撤回該申請。根據《條例》,其議員席位由本月4日起懸空。另外,由於9名的民選議員請辭,根據《條例》,他們的議員席位會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