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將於6月23日開審,律政司司長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審理,將改由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審理。

被告唐英傑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欲推翻律政司司長決定,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昨日公布書面判詞,指條例為原訟法庭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創造不設陪審團的新審判方式,亦只有律政司司長有權獨自決定是否應用,終駁回唐的司法覆核申請許可。

據悉,唐英傑有意於下星期就裁決提出上訴。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