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到警察總部請願 促警方及國安處徹查取締民陣 05月22日 列印 「公義力量」斥民陣煽動市民違法。 團體「公義力量」到警總外請願。 Previous Next 警方上個月指民間人權陣線涉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以書面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供6項資料,包括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及開支、銀行及戶口號碼等,惟民陣未有交代。團體「公義力量」今日(22日)到警察總部外請願,斥民陣長期沒有進行任何註冊,又煽動市民參與違法活動,涉違《社團條例》,促請警方取締民陣。團體發言人表示,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期間,民陣充當組織者、鼓勵者和先鋒角色,不斷向學生鼓吹「違法達義」歪理,煽動市民違法,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發言人又指當警方開始調查民陣時,多個組織急於與民陣劃清界線,證明「攬炒派」內部對民陣的非法性質「心知肚明」。團體發言人指,民陣長期沒有進行任何註冊,懷疑民陣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境外勢力破壞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促請警方及國安處徹查,若證據屬實應依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