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撰文指,當局將修改建議,容許已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海外成立公司申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並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需平衡監管及發展。

許正宇在文中表示,當局早前就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s)的發牌制度諮詢市場。他指,虛擬資產近年急速變化,除了價格在短時間內大幅波動,國際市場上加密貨幣如雨後春筍般推出。他指,從制定政策的角度出發,最重要是平衡監管及發展的需要,既保護投資者利益及防範洗錢和恐怖分子籌集資金等風險,同時為金融創新和虛擬資產市場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預留空間及靈活性,並指在諮詢過程中收集得來的大部分意見亦對此表示支持。

他指,考慮到虛擬資產背後技術的複雜性、所涉及的風險及價格波動性有別於傳統金融產品,認為至少在發牌制度推出初期,VASPs應只獲准服務專業投資者。他又指,虛擬資產的市場情況日新月異,其監管制度須「摸着石頭過河」,留有一定空間回應未來需要。考慮到虛擬資產的定義日後亦可能有所改變,這次建議的法律框架將提供一定靈活性,由證監會指定構成虛擬資產的特質。財庫局局長則可普遍地或針對特定情況,決定任何數碼形式價值應否被界定為虛擬資產。

他又指,在諮詢過程中有意見認為,應拓寬涵蓋範疇吸引海外公司來港,讓它們在香港的監管制度下開展虛擬資產業務。當局認同此意見,因此將修改建議,容許已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海外成立公司申請VASP牌照。他續指,正準備相關修訂條例草案,擬於下個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