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爆眼」女涉暴動或通緝 議員批隱瞞傷勢煽動群眾
05月24日
前年8月11日晚上,在彌敦道近尖沙嘴警署暴力示威現場,女義務急救員「K」右眼突被異物擊中,血流如注,示威者紛紛指責警方以布袋彈擊傷她。警方為查明真相主動取得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其醫療報告,她卻申請司法覆核阻止,及至上月被駁回,須支付警方訟費。
她去年9月30日乘坐華航客機離開香港前往台灣,之後去向未明。她登機前有數名親友抵達機場送別,可見她戴上口罩,右眼沒有紗布遮掩,雙目沒有表面傷痕,又一度低頭看手機,視力似乎良好。
警方對她的刑事調查未完結,包括她在現場曾否參與暴動。由於她從未被捕,可自由出境。至於她眼睛的傷勢是否由警方布袋彈或有人射鐵珠,又或被其他物件擊中,醫療報告無任何結論。她當時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院約一個星期就出院,不久康復。雖然示威者更一口咬定是警方所為,但亦有消息指示威者以椏杈朝向警署發射鋼珠時意外擊中她。
據了解,有29人因參與前年「8‧11」暴力示威、涉嫌干犯「參與暴動」被警方拘控,案件將分開三部分,排期至今年11月至明年2月開審。消息稱,警方正繼續追查當日「K」有否涉嫌干犯暴動或其他罪行,若有進一步證據指她涉嫌違法,將徵詢律政司意見,不排除發出通緝令。
另外,「K」受傷後兩天,示威者在機場發起暴力集會,亦有網民發起「Eye4HK(掩眼行動)」。消息稱,警方鍥而不捨調查是否有「黑暴」勢力有組織地串謀隱瞞她的傷勢,並散播謠言煽動群眾仇警情緒,再發動連串暴力示威,圖謀推翻政府,若追查到相關證據,將追究到底。警方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