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醫管局涉包庇「爆眼」造假案?
05月25日
若有關消息屬實,整個「爆眼少女」案件就是一宗通過「造假」以激起民憤煽動暴亂的案件。可是,面對如此重大的公眾利益,完全知悉「爆眼女子」情況的醫管局,竟然一直任由謊言散播,實有包庇黑暴「造假」之嫌;擁有公權力的特區政府,竟然連如此謊言亦無力揭破,任由局勢不斷升溫以至不可收拾,最終導致《國安法》出台,亦顯得愚蠢而無能。
「爆眼少女」案發生在二○一九年八月十一日深水埗非法示威當晚,一名女子在彌敦道近尖沙嘴警署被擊中右眼,血流披面的照片,成為全港報章及電子媒體的頭條新聞,甚至登上《紐約時報》頭版。「爆眼女子」的胞妹事後稱經過院方檢查後,確認其右眼球爆裂,下眼瞼及淚管撕裂,上頜骨亦碎裂,右眼很大機會永久失明,傷勢嚴重,須留院接受多次手術治療。代表示威者的民間記者會亦批評警方,向在場人士的頭部發射懷疑是布袋彈,並射穿眼罩導致眼部嚴重受傷,或致永久性失明。
事件成為以針對「警暴」為號召的反修例運動最強有力的「武器」。翌日,示威者即在香港國際機場發起「警察還眼集會」,以「爆眼少女」為題材的漫畫及宣傳品充斥網絡和實體世界的連儂牆,成為「黑暴」最大助燃劑。不同政治派別對於「爆眼」失明的說法並無質疑,只爭論究竟是警方布袋彈或是示威者的武器造成。
面對涉及如此重大公眾利益的事件,知悉箇中真相的醫管局卻不置一言;甚至有傳媒查詢「爆眼女子」傷勢時,亦以「病人私隱」為由拒絕披露受傷情況。當社會處於暴亂之中,而「爆眼女子」的傷勢又成為暴亂火頭,究竟一個病人的私隱,是否重要過整個社會的安寧?更何況,公眾對於「爆眼女子」的身分毫無興趣,只要求知道當日受傷人士的傷勢,完全毋須披露傷者的個人資料,那又有何私隱問題?
在整個反修例風波中,「黑暴」操盤手不停以各種「造假」事件進行煽動,「八三一警察打死人」、「新屋嶺性侵事件」等等不一而足。芸芸事件中,以「爆眼少女」案因為有醫療記錄而最可以還原真相,但醫管局卻無視此一公眾利益,一直拒絕還香港人一個知情權;擁有最大公權力的特區政府,亦聽之任之,束手無策,以至暴亂愈演愈烈。香港發展至現在如斯田地,無能愚蠢的公權力機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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