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車主涉非法棄置廢物 被判罰款8千元
05月25日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有4名車主因其車輛在新界坪輋非法棄置廢物,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共被判罰款8千元。除上述4宗被定罪的案件外,尚有13宗在相同位置的同類案件已排期在粉嶺裁判法院審訊。
發言人指,署方一直關注新界鄉郊地區的偏僻路旁或避車處等公眾地方容易成為非法棄置廢物的地點。環保署去年12月在北區坪輋五洲路旁一個非法棄置廢物黑點,安裝2組配備夜視功能的監察攝錄系統,以加強監察及阻嚇非法棄置廢物活動,並協助蒐證和檢控。被棄置於上址的廢物包括大型工商業廢物,除阻塞通道外,亦引致環境衞生問題。
發言人稱,除在各黑點安裝監察攝錄系統外,亦會在區內豎立宣傳橫額,提醒公眾人士非法棄置廢物屬違法行為,可被檢控。發言人呼籲各界人士,尤其是物流貨運業和建築業界從業員,必須依法妥善處置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