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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涉及區議員宣誓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早前正式刊憲生效,多名區議員先後請辭。東區區議員傅佳琳宣布,決定辭任區議員一職,辦事處的最後營運日子是本月31日。

傅佳琳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思慮再三後最終決定辭任區議員一職,辦事處的最後營運日子是本月31日。她指,在上任以來,「本來就有限的空間一收再收,政府部門的推卸責任、敷衍了事甚至拉隊離場」,令她發現自我審查及噤聲並不能搶救失去意義的會議。她有感已無法完成選舉承諾,亦不願被無能的制度同化,因此選擇辭職。

在撰文之前,突然想起過去我很喜歡的一句話:「俯仰不愧天地,褒貶自有春秋」。她又指,在20多年的人生,每一個重大決定都是根據「對得住自己」而定,「今日依然,只能希望大家諒解」,並指對於未能完成整個任期感到愧疚及抱歉。她亦感謝由參選前已開始幫忙的朋友、義工、參選同伴及街坊。她又指,「能夠成為香港人的民選代議士是我人生的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