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更改匿名投訴處理準則 教協斥無諮詢促收回改動
05月27日
教協強調,《學校處理投訴指引》涉及處理教師投訴的準則及程序公義,認為只透過「一覽表」及「樣本」便更改了指引的規定,非但對教師日常教學帶來寒蟬效應,私人的言論自由亦被剝奪,同時也漠視學校處理匿名投訴的壓力和行政負擔。
教協指,接受匿名投訴變相降低投訴門檻,降低誣告成本,局方新規定變相鼓勵匿名的惡意投訴,更削弱學校的自主權,對學校造成巨大行政壓力,對教師不公道。另外,「一覽表」要求學校接獲投訴後一個月內完成調查,惟教協認為,學校有可能連搜證或給教師申辯的時間也不足,對於投訴人及被投訴人都不公平,嚴重損害程序公義。
教協要求教育局立即收回改動,認為任何修訂都必須先充分諮詢校長、前線教師及教育團體,取得專業共識才能正式納入《指引》。教協亦呼籲學校沿用原有《指引》訂定的建議及原則,在一般情況下不受理匿名及未獲授權的第三方投訴。另外, 教協倡議成立法定專業議會,規管教師註冊及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