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於今年5月21日發出名為「教師專業操守」的通函,提供兩份附件供參閱:「學校處理投訴的注意事項一覽表」,及「學校調查報告範本和樣本」。「一覽表」,更改匿名投訴的處理準則。教協對於局方沒有就修訂內容向教育界包括校長及教師團體進行諮詢的做法表示極度遺憾,要求立即收回有關改動。

教協強調,《學校處理投訴指引》涉及處理教師投訴的準則及程序公義,認為只透過「一覽表」及「樣本」便更改了指引的規定,非但對教師日常教學帶來寒蟬效應,私人的言論自由亦被剝奪,同時也漠視學校處理匿名投訴的壓力和行政負擔。  

教協指,接受匿名投訴變相降低投訴門檻,降低誣告成本,局方新規定變相鼓勵匿名的惡意投訴,更削弱學校的自主權,對學校造成巨大行政壓力,對教師不公道。另外,「一覽表」要求學校接獲投訴後一個月內完成調查,惟教協認為,學校有可能連搜證或給教師申辯的時間也不足,對於投訴人及被投訴人都不公平,嚴重損害程序公義。  

教協要求教育局立即收回改動,認為任何修訂都必須先充分諮詢校長、前線教師及教育團體,取得專業共識才能正式納入《指引》。教協亦呼籲學校沿用原有《指引》訂定的建議及原則,在一般情況下不受理匿名及未獲授權的第三方投訴。另外, 教協倡議成立法定專業議會,規管教師註冊及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