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申禁令禁警將搜查大樓資料用於欺詐案 押後裁決 05月27日 列印 去年警方到壹傳媒大樓搜證。 資料圖片 警方先後派員搜查將軍澳壹傳媒大樓等地方取走大量文件,《蘋果日報》等人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不屬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資料以及任何新聞材料。壹傳媒一方申請修改傳票,進一步要求禁止其用之以檢控。今早與訟各方於高等法院陳詞完畢,法官陳嘉信終押後裁決,擇日公布。壹傳媒聆訊中指出搜查將軍澳壹傳媒大樓的手令是引用《港區國安法》申請,只可搜查有關《國安法》罪行的證據,認為警方須歸還任何並非涉及違反《國安法》的文件,希望申請禁止警方將該些非法取得的文件用於明年3月開審黎智英、周達權、黃偉強3人的欺詐案審訊。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