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學校須按校本機制決定是否跟進匿名投訴
05月27日
教育局於今年5月21日發出名為「教師專業操守」的通函,提供兩份附件供參閱:「學校處理投訴的注意事項一覽表」,及「學校調查報告範本和樣本」。教協斥局方沒有就修訂內容向教育界包括校長及教師團體進行諮詢,要求立即收回有關改動。教育局指,對於有教師工會妄指有關指引不公道,不但抹殺教育局與業界共同優化學校投訴管理機制的努力,更給人罔顧專業、偏袒護短的感覺,表示極度遺憾。
教育局稱,事實上過往亦有教師工會隱去教師作為投訴人的資料,然後要求教育局跟進匿名投訴,而局方亦因應個案的嚴重性認真處理。如果現在有教師工會要求教育局及學校不處理匿名投訴,實在是雙重標準,難以服眾。
另外,萬一個別教師專業失德投訴屬實,有關學生每天都可能受到影響相反若投訴不實,長期指控對有關教師亦不公允。因此,學校接獲涉及教師專業失德的投訴後,應盡速完成調查,並在接獲投訴起計一個月內將覆函副本、調查報告等文件交回教育局跟進。
教育局強調,絕大部分教師都是專業而且緊守崗位,因此不能容讓極少數的害群之馬影響教師的專業形象及學生的學習和成長。教育局會繼續以嚴謹及嚴肅的態度處理教師涉嫌違反專業操守的個案,保障學生福祉,維護教師專業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