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指完善選舉修例 落實愛國者為主體「港人治港」
05月27日
聲明指出,草案貫徹落實了全國人大「3. 11」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3 .30」修法的精神,合理吸收議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充分體現了香港社會的廣泛共識,是一份具有民主性、開放性和進步性的法案。法案維護了《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香港憲制秩序,把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原則落到了實處,有力保障了港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
聲明表示,港府為條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和通過做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包括舉辦多場座談會和運用媒體網絡,宣傳解讀修法原則和政策,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認真履行了主體責任。
中聯辦聲明指出,本地立法的審議表決過程,立法會高度負責、認真細緻的專業精神。立法會內會先行成立小組委員會,召開5次會議討論本地立法原則和政策。法案委員會舉行12次會議,逐條審議草案。議員深入業界、社區,收集廣大市民的建議,進行認真審議,向港府官員提出質詢。所提意見獲港府充分吸收,港府共提出369項修正案。立法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和堅持法治的過程。
中聯辦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相信有港府和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共同努力,新選舉制度一定會得到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