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強檢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5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由於5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與新冠肺炎相似,為謹慎起見,有4間學校及1間學校的指明級別被納入今日的強檢公告。根據現行做法,衞生防護中心會直接向須強檢的學校提供糞便樣本瓶和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

任何在5月14至27日期間曾身處九龍城嘉林邊道1號3樓九龍靈糧堂幼稚園、元朗媽廟路9號地下至2樓聖馬提亞堂肖珍幼稚園、沙田美林邨美桃樓地下132及134-144室美林邨道光幼稚園、九龍又一村石竹路2A號九龍禮賢學校(幼稚園),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於5月30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6月1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5月25至2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公告的規定。

在5月14日至27日期間於沙田瀝源邨沙田崇真學校就讀六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級學生的老師,須於5月30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5月25至27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