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童非法集結罪成判感化 官指體諒被告喪父抑鬱
05月28日
辯方代表大律師黎學謙求情時指,被告至今已還押近3星期,承認當日曾對警員作出不禮貌手勢,用雷射筆照向警方,並已經向涉事警員道歉。被告亦明白案件的嚴重性,同意接受具阻嚇性的刑罰乃無可厚非。
另辯方指被告喪父對其精神影響很大,其後確診患上抑鬱症,並於2020年年尾開始接受心理治療,精神狀態有所進步,被告現時每星期返校兩次。陳官聞言即反問「唔係已經全面復課?」黎即表示,此乃被告與學校達成的協議,好讓被告逐漸重返校園。
陳官判刑時指案件非常嚴重,重申非法集結罪是要將社會安寧的破壞制止在萌芽階段,事件雖不涉及暴力或有造成很大損傷,但仍然需要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惟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只有14歲滿兩星期,非常年青,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感化令。
陳官最後寄語被告,要望向將來、努力讀書,又謂被告重讀了中一、中二,已經浪費了幾年時間,希望她不要辜負媽媽的期望。
法庭記者:凌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