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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連續兩年以疫情為由拒絕支聯會舉行六四遊行及集會,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早舉行聆訊,駁回支聯會上訴,維持警方反對集會的決定。保安局發出聲明,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警方則歡迎裁決,也呼籲市民避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亦避免作任何公告及宣傳。

上訴委員會一致認為,遊行集會將對公共安全和秩序構成威脅,加上鄰近地區染疫人數未受控,而本港的接種疫苗進度又未如理想,憂慮人群聚集增加疫情風險,而主辦方也未能説服委員會,提出的防疫措施切實可行。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對遊行及集會上訴被駁回感到非常失望,指支聯會將無法舉辦今年的集會,並會停止集會宣傳。

警方連續第2年發出禁止遊行及公眾集會通知書,以防疫為由作出反對。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G章即限聚令,遊行集會不獲豁免,組織或參與公眾集會都屬違法,破壞公眾秩序,亦增加社區感染風險。警方又指,即使針對遊行集會施加相關條件,亦無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