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詐騙集團疑於去年11月至今年4月期間,盜用7名受害人的身分以偽造身分證,從而在3間銀行開立5個戶口,用以申請貸款、洗黑錢等,牽涉逾320萬港元。兩名涉案男子今於觀塘法院提堂,其中一人因心臟問題留院觀察,沒有到庭,其案件押後至6月1日或之前在東區法院提訊。另外一人則獲准以1000港元保釋,押後至7月27日再訊。

被告游基(廚師,36歲),被控於2月23日在香港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使用一張持有人姓名為梁振強的偽造香港身分證為虛假文書,而使用該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中國建設銀行之職員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並因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銀行或其他人不利。

游今獲准以1000港元保釋,他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亦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現正留院觀察的被告李灼均(無業,46歲),則被控於去年11月16日與本年3月3日之間,知道或相信8張偽造香港身分證為虛假文書,而使用該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天星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及大眾銀行之職員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銀行或其他人不利。李同時被指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間,虛假地向以上3間銀行的職員提供他人申請信用卡或貸款的文件及5張支票,企圖誘使銀行向申請人提供逾320萬港元的款項。

李另被控管有偽造身分證、管有他人身分證、管有危險藥物、管有適合及擬用作於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及偽製紙幣或硬幣罪,指他5月27日,在其住所管有22張偽造身分證、13張他人的身分證、1.8克懷疑冰毒及一個適用於吸服冰毒的裝置,並在該處製造9張偽鈔。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