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律協及香港律師會譴責恐嚇法官行為 籲立即徹查
05月29日
香港中律協表示,法官在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嚴格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現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 ,嚴重損害香港法治及聲譽,政府需嚴正執法。該會又指,反對一切目無法紀的違法暴力行為,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律政司無畏無懼及加快執行與一連串暴力違法行為有關案件的檢控工作,並促請司法機構加速相關的獨立審判工作,讓所有被告儘快得到公平的審訊,並認為只有警方、律政司及司法機構有效協調提高法庭獨立審判的效率,香港才能真正回歸和平法治的社會。
彭韻僖則指, 恐嚇司法人員不單是嚴重刑事罪行,更對法治和司法獨立造成無法容忍的威脅。她指,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憲制責任是依法斷案。法官和司法人員,緊隨司法誓言的要求,不偏不倚、無懼無偏地履行司法職責,令司法機構得到公眾高度信任。任何人意圖藉惡意恐嚇,在法官和司法人員的裁決過程中施加壓力和影響,都不會動搖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心。她又指,為了保障司法人員和維護司法獨立和法治,需立刻停止對法官和司法人員作出的刑事恐嚇行為,並呼籲執法機關立即徹底調查。
另外,大律師公會亦發表聲明指,法官要在不受任何干涉的情況下履行司法職責,威脅司法人員,或企圖通過施壓影響法官裁決的行為,都嚴重衝擊司法獨立,損害香港法治。公會指,有關行為絕不能姑息,必須立即停止,並表示會以最嚴厲的措辭就這些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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