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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被長期虐待致死案轟動全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控告保持緘默的施虐者及縱容施虐者的旁觀者。警方表示,在今年首4個月接獲299宗虐兒個案, 較去年同期急升6成。

警務處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在今年1至4月接獲299宗虐兒個案,較去年同期的186宗,上升達6成。她指,在疫情期間,兒童較少接觸其他人,因此需依靠鄰居及社工家訪,以留意兒童的情況。

法改會「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則指,條例並非要求老師調查個案,而是察覺到有問題時,應與其他人商討,而不應不作聲。他又指,理解部分隱藏情況,並指檢控時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

幼兒教育人員協會會長周慧珍則表示,幼教界有前線人員擔心因敏感度不足而誤墮法網,希望政府當局加強支援。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主席、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雷張慎佳則指,其他國家早已推行相關立法,並以南澳為例,指法例只針對親密照顧者而非任何人,並認為應留意訂立的範圍會否太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