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一黨專政」是否違國安法 林鄭:顛覆國家制度屬違法
06月01日
被問「六四」32周年支聯會燭光晚會被禁,林鄭月娥表示該宗上訴已被駁回,故不予評論,強調應按法律行事。
就國安法提問,林鄭月娥指,近年香港發生了很多事,國安法為香港帶來很大影響,亦保障一國兩制實施,「當然會產生一定變化」,例如國安法要求傳媒、大學等都要履行國安法。林鄭又說,某些口號是否違法,難由特首回答是或否,要看在什麼情況下叫口號,以及之後執法機關蒐證、是否提出起訴等,最後才交由法庭決定。
林鄭強調,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亦直轄中央人民政府,故有責任履行基本法及憲法的涉港部分。她引用憲法有關共產黨領導角色的部分,指香港不可以做違反憲法的事,但保留了資本主義制度等,強調維護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是共同義務。她又指,顛覆國家根本制度屬違法。
林鄭又表示,今個月底將進入實施「港區國安法」一周年,相信接近6月底時,執法部門、律政部門或她本人,都會回顧過去一年的情況,根據法例,行政長官要向中央提交有關貫徹執行國安法的工作報告,由於工作涉及國家安全委員會,因此報告不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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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