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N號房」主犯上訴獲減刑3年
06月01日
這比一審判決少判三年,此外的公示個人信息10年、禁止就業10年、佩戴定位裝置(電子腳環)30年,追繳贓款逾1億韓元(約港幣72萬元)等與一審判決結果一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去年11月對涉嫌違反《關於保護兒童和青少年不受性侵的法律》的趙主彬作出有期徒刑40年的判決,今年2月因其用虛擬貨幣隱瞞犯罪收益1.08億韓元再加刑5年。二審中對兩案進行了合併審理。兩案合併上訴後改判42年,法院說明,是因考量此案可能還有其他相關案件將進行判決,可能追加刑責,因此酌予減刑。
趙主彬涉嫌從2019年5月至去年2月脅迫女性拍攝不雅視頻實施性剝削,並在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聊天群「博士房」中販賣傳播該些影片,被檢方逮捕起訴,他還涉嫌組織團伙製作並傳播無數的性剝削影片,兩名共犯姜某和韓某一審分別被判15年和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