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報告倡港普通話納入考評體系 確立簡體字法律地位
06月02日
《報告》是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指導下,由國家語委科研中心國家語言服務與粵港澳大灣區語言研究中心依托廣州大學的團隊編寫而成。郭熙指,「大力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構建和諧語言生活、增強語言與國家認同,是粵港澳大灣區語言文字事業的重要任務。」
郭熙認為,粵港澳大灣區要建成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國際語言環境建設和多語種人才儲備必不可少。因此,《報告》中建議,粵港澳三地應加強語言人才培養協同規劃,香港發揮英語輻射英語系國家作用,澳門發揮葡語輻射葡語系國家作用,強化英語和葡語人才培養基地作用,廣州、深圳等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加強相關多語種外語人才的培養和儲備。
該報告以大灣區四大中心城市的語言生活為重,用事實來說話。郭熙認為,《報告》從不同的角度,分別對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的語言狀況以及相關規劃作了考察,客觀記錄描寫大灣區語言生活。
其中如在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方面,《報告》認為深圳、廣州和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既要提升整體的國家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同時繼續發揮粵方言等漢語方言在地域文化傳承和感情維繫中的作用。而香港則宜將普通話教育作為政策適度融入考評體系,使小學、初中、高中的普通話教育能夠連貫銜接,以此來增強教與學的動力。
《報告》中表明粵港澳三地還需進一步做好語言政策規劃,加強語言與國家認同,挖掘語言資源紅利,做好語言能力和語言服務建設,以更好地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