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涉違限聚令押6.18裁決 辯方反駁控方證人動機不良
06月02日
控方結案陳詞指酒吧禁令並不複雜,若混合經營酒吧及餐廳,只須停止營運酒吧部份,而酒吧負責人陳偉才並非僅商討宣揚及控制疾病的資訊,加上自陳淑莊到達酒吧開始,就已經改變涉案聚會性質。另外林瑞華稱會積極參選立法會,邀請黨友陳淑莊到場,顯然欲借助其名氣為自己造勢。控方反駁辯方指只有法庭可以詮釋案發時涉案酒吧是否屬於公眾地方,被告也不應冒險增加機會傳播病毒,心存僥倖「踩界」。
辯方結案陳詞時強調各被告僅商討如何應對「限酒令」,而非造勢大會,又質疑控方傳召的「食客」非誠實證人,例如潘美美曾於馬路對面觀察及上前拍攝陳淑莊,直指多人跟蹤行為顯然動機不良,證供不實。
陳淑莊及林瑞華被控於去年4月2至3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則被票控於去年4月2至3日,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容許某人進入「HANDS」酒吧前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桌,以及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酒吧。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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