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俊江涉衝燈撞電單車 認危險駕駛:正努力做好父親角色
06月03日
案情指,柳俊江在前年12月29日晚上駕駛一輛私家車,從梳士巴利道18號一停車場開出,及後未有依交通燈號指示停車,撞上駛至梳士巴利道與漆咸道南交界的一輛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因而倒地受傷並送院接受治療,及後須請19日病假。
資深大律師許紹鼎為40歲被告柳俊江求情指,柳與妻子正在分居,並育有一對分別4歲及6歲的子女,正努力做好父親角色,望法庭考慮判處罰款或其他非監禁式刑罰。許另引述4宗案例指,本案沒有人嚴重受傷,性質較同類案件輕微。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