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鍾錦麟申保釋被拒 官指被告曾明言保釋後會續危害國安
06月03日
杜麗冰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鍾錦麟是「民主動力」的副召集人,鍾與「民主動力」的召集人趙家賢共同為「35+初選」招募義工及參與宣傳,又提供設備及後勤安排工作,鍾主要在初選負責宣傳及後勤工作。鍾與趙家賢及戴耀廷在2020年6月9日舉行記者會,鍾表明會為投票站選址,亦會繼續與他人組織原定於2020年7月11日及12日舉行的初選。鍾並沒有以候選人身份參加初選,現時亦沒有任何指控指鍾親自參與初選眾籌。
鍾錦麟的代表大律師馬維騉指,當時一些立法會議員,甚至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資深大律師,均認為舉行初選沒有任何問題。馬續指,「民主動力」已於2021年2月27日正式解散,鍾又於2021年3月退出新民主同盟,故鍾沒有機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馬指鍾自2012年起一直獲選為區議員,品德良好,如鍾獲批保釋,鍾只希望有更多時間陪伴年幼女兒,亦會承諾關閉所有社交媒體,只會專注成為家庭的經濟支柱。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則指,鍾在「民主動力」擔當重要角色,亦是該組織的銀行戶口的簽署人之一,而鍾曾於2020年6月9日在其個人Facebook上發表帖文,提倡「35+初選」並呼籲市民募集350萬港元的捐款。鍾在同一帖文中張貼美國眾籌網站鏈接以及「民主動力」的恆生銀行賬號,控方指控美國眾籌網站所得資金,首先會轉移到第三方的香港銀行賬戶,最終會被轉移到及「民主動力」的的銀行賬戶,質疑此是洗黑錢案件中典型的掩藏模式,製造多層複雜的金融交易來隱藏資金來源線索,避免警方發現。羅又指鍾利用其區議員辦事處作為初選投票站之一。
羅續指鍾一直表現其堅決態度,亦有強大的政治聯繫和影響力,而鍾曾於2020年7月11日在Facebook上發表帖文,指出:「已採取加密措施以應對(警方調查)」,鍾在2020年6月21日宣布女兒出生時,也在其Telegram頻道宣布「堅決支持示威者及其行為(包括暴力行為)」,鍾於2020年11月26日在YouTube 上發布的訪問影片中,說明自己如果獲准保釋,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綜合上述資料,羅故認為有充分理由相信鍾錦麟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