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籲市民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稱部署足夠警力果斷執法
06月03日
警方指,當日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包括進行拘捕。警方重申,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此外,參與有關活動亦可能違反「限聚令」訂明的進行受禁羣組聚集的相關罪行。
警方續指,法庭最近就兩宗未經批准集結案(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的公眾集會及遊行)的裁決顯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不論涉及暴力與否,均屬犯法。涉案人等最終被判處不同的監禁刑期。而法庭亦就2020年6月4日的一宗「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中,對被告的違法行為判囚4至10個月不等。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羣組聚集,並應避免聚集,減低病毒擴散的風險。
消息指,警方計畫於「六四」當日派出7,000警力在多區戒備,有需要時或會封閉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