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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下午引用《公安條例》,圍封維園中央草坪、1至6號足球場及籃球場等。警方解釋指,留意到有人無視警方反對,呼籲市民參與非法活動,並指相信有人前往原定集會地點進行活動。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指,明白相關要求會對市民造成影響,但衡量公共安全等因素後作出行動,並指在情況容許下會盡早解封。若情況惡劣,不排除會擴大封鎖範圍。

被問到警方去年在維園外戒備,並協助市民進入,警方今年的行動卻有不同時,他則指,不認同有關說法,又指從法庭案件中可見,有人在去年今日參與違法行動,目前正等待審訊,重申警方會一如以往,在執法時進行搜證,在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交由法庭進行裁決。他又指,警方行動與時並進,考慮去年因素及今年情報後,決定根據相關法例進行封鎖,並形容為最有效的方法以避免市民參與違法活動。

他續指,現場有廣播及告示提醒市民切勿犯錯或嘗試挑戰法律,並指警方會勸喻及考慮意圖等,再考慮行動。他又指,今次的違法行為是指有組織在維園指定地區申請集會,已被警方反對,若有人以任何形式宣傳集會亦會違法。他亦指,相信市民亦心中有數,應否繼續到場集會,並指警方在查問時會了解市民的動機並在場搜證,若有足夠證據才會行動。若有違法行為,警方會果斷執法並展開調查,在有需要時會行使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