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西方國家「包庇逃犯」 何君堯:「四眼聯盟」任非常任法官有風險
06月07日
立法會資深司法任命建議小組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何君堯在會議上表示,目前終院開庭需要4名常任法官加上1名非常任法官的規定是「自我設限」,並質疑為何主要依賴「四眼聯盟」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而不考慮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官。他又指,香港向來信奉的西方國家在反修例運動後「包庇逃犯」,又形容為「反轉豬肚就係屎」,並指繼續依賴「四眼聯盟」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或會構成風險。他建議,應增設常任法官職位,在有需要時才邀請非常任法官參與審訊。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則指,《基本法》容許邀請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官參與審判,並指本港海外非常任法官主要來自英國,但英國及澳洲等地的政客不時給予當地司法人員政治壓力。她建議,增加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官,並建議增加本地非常任法官數目。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秘書梁悅賢回應時則表示,引入海外非常任法官能吸納具專業司法經驗的人士,有助香港確立司法獨立,以及與其他普通法國家保持聯繁。她又指,本港目前有4名本地非常任法官,以及13名海外非常任法官,當中9名來自英國,3名來自澳洲,1名來自加拿大。她續指,終審法官首席法官會按照需要,邀請最適合的法官來港審議。她亦指,根據法例要求,海外非常任法官的上限為30人,未來會視乎需要決定是否增加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