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蘋果日報》5月14日正式停刊,並預計解僱333人,當地工會日前申請台北市勞動局介入召開勞資協商。台北市勞動局已收到勞方有關申請,會議時間仍有待安排。

據當地聯合新聞網早前報道,台北市勞動局因該報未在60天前通報勞動局及工會,違反當地《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將處以1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5萬港元)以上、50萬元(約12.5萬港元)以下罰鍰。

有關報道指,勞動局已收到該報提報的大量解僱計畫書,預計在5月底解僱勞工332人、6月解僱1人,共計333人,但卻未在60日前通報及通知工會,違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最高可處50萬元(約12.5萬港元)。

勞動局長陳信瑜早前表示,市府及外界高度關注此間媒體大量解僱及裁員一事,企業工會與資方應為夥伴關係,共創企業經營與成長,因此資方應邀集企業工會召開大量解僱自主協商會議,共同研商及維護勞工權益。

勞動局表示,若資方置之不理,工會可提出強制協商訴求,勞動局將盡快處理,同時提醒資方在協商過程中,不可輕易、任意將預告解僱勞工調職或解僱,否則可再處10萬至50萬元(約2.5萬至12.5萬港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