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緊公司查冊安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有關安排是要在透明度及私隱度取得平衡。他表示,有意見指擔心新做法下,銀行難以進行審查工作,因此可取得全部資料的指明人士名單中,會包括銀行、會計師及律師等,但必須是從事相關審查工作。

許正宇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過去兩年的「起底」情況有所增加,而社會對私隱度的關注亦有提高,故早前修訂公司條例提出改變查冊安排,延至現時才實施。他指出,查冊安排的轉變不大,只是將以往全面顯示公司董事身分證號碼及住址,改為顯示身分證英文字母和首三個數字,以及通訊地址。

他又指,在諮詢立法會及不同界別後亦有提出修改,包括若出現極少數同名及身分證首4個號碼相同的情況下,會再提供額外號碼以作識別,當局亦會加強行政措施,要求董事按身份證姓名的寫法登記,減少出現混亂。

至於工會可否繼續利用查冊協助追討欠薪,許正宇指,目前勞工處已有機制處理,指明人士中亦包括勞工處人員,工會可與處方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