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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中四男生涉於前日「612」金鐘衝突兩周年時,在旺角一帶馬路投擲雜物堵路,今就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於九龍城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行調查。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至8月23日再訊,又強調被告要遵守校規及交齊作業,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獲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報稱地址及每星期一次到荃灣警署報到。被告另需遵守宵禁令,逢星期四及六因工作關係宵禁時間為凌晨一時半至上午6時,其餘日子則由晚上11時至上午6時。嚴官最後強調被告要遵守校規及交齊所有作業,準時出席課堂,下次需向法庭提交相關書面證明。辯方透露將爭議警誡口供的自願及準確性。

被告任子希被控於今年6月12日在旺角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向馬路投擲一個垃圾桶、垃圾、卡板及水樽,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