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連假巡查約2,000間酒吧酒館 7名負責人涉違防疫規定遭票控
06月14日
過去3天(6月11日至13日)的聯合行動共巡查了43間餐飲處所包括酒吧酒館,另外食環署亦巡查了1,657間餐飲處所包括酒吧酒館及292間其他處所。食環署共向7名涉嫌違反《規例》的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當中5宗涉及餐飲處所(一宗為B類、兩宗為C類及兩宗為D類)在指明時段後仍然提供堂食,其餘2宗則涉及B類餐飲處所多於4人同坐一桌及佩戴口罩的規定。
有關餐飲處所因為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須安排不多於2人同坐一桌,1宗為期8天及6宗為期7天。
此外,食環署亦向涉嫌於食肆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的人士共發出2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在聯合行動中,警方也有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環署發言人強調,署方仍會繼續加強巡查各類處所,並會檢查員工和顧客的接種疫苗記錄,以及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涵蓋包括酒吧酒館,卡拉OK場所及夜店/夜總會,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