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少人都會到酒店「宅度假」輕鬆一番,有酒店亦容許住客帶同寵物一同入住。消委會收到投訴,有寵物友善酒店只接待犬隻,帶同其他寵物入住需另收500元衍生額外費用。

張太看見B酒店標榜歡迎帶同寵物入住,故以1299元預訂住宿套餐,藉此與家人及愛貓一同歡度時光,當張太於B酒店辦理入住手續時,職員表示酒店只接待寵物犬,貓隻不能入住,建議她先帶同貓隻離開再辦理手續。

張太感到不滿,聲稱預訂時不知道B酒店不允許貓隻入住,並表示為免掃興嘗試與酒店理論,經多番斡旋才能辦理入住手續。然而,翌日退房時張太發現賬單上有一筆$500的雜費,查詢後獲職員告知,因貓隻入住酒店故須另收清潔費。張太認為B酒店無故以清潔費之名加收費用等同罰款,她對B酒店的處理感到失望,於是聯絡消委會要求協商退款。

根據B酒店的書面回覆,職員得悉張太欲攜同貓隻一同入住時,酒店已明確提醒張太只允許帶同犬隻入住,並建議她帶同貓隻離開,職員及後發現張太辦理入住手續後仍帶同貓隻於酒店內活動。B酒店亦向消委會出示寵物入住同意書上的條款,列明房間清潔費用一般已包含於訂房費用之內,如因特別情況需要額外清潔程序,酒店有機會按情況加收清潔費。B酒店重申網站訂房頁面已說明只接待寵物犬,亦曾再提醒張太,惜她仍帶同貓隻進入酒店房間,故此加收$500額外費用。消委會向張太轉達有關回覆,建議她考慮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