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百祥大宅涉僭建 屋宇署發警告信:清拆進度未如理想
06月15日
據悉,陳百祥與黃杏秀名下的馳藝有限公司,分別於1989年及1996年,以合共逾1500萬元購入九龍塘玉寶閣1樓A室及B室單位,樓契列明業權包括單位以下的地面有蓋、三面通風花園。
據報,單位的地面花園涉及多項僭建,包括開放式花園圍封起並擴建玻璃屋,花園僭建樓梯直達一樓,連同一樓單位,自製「複式單位」,單位室內實用面積由約2000平方呎增至約4000平方呎。屋宇署於2008年開始,向阿叻的單位發出多個清拆令,翻查最近紀錄,仍有兩個命令未遵守,涉及七個僭建未還原,包括地面花園的多個玻璃頂搭建物。
屋宇署回覆傳媒查詢時指,玉寶閣2樓A室及B室和3樓A室的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已向屋宇署呈交清拆有關僭建物及修復有關單位受影響部分的建築圖則及修訂建築圖則,該些圖則已獲署方批准。署方指,1樓A室及B室業主已委任另一名認可人士,籌備其單位外牆僭建物的清拆工程,據資料,1樓A室及B室業主即陳百祥的住宅。屋宇署又指,鑑於3樓A室、2樓A室及B室,以及1樓A室及B室的清拆工程進度未如理想,署方遂於5月向該些單位的業主發出警告信,要求他們盡快展開所需的清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