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5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兩名青年被指在黃大仙參與非法集結被捕,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裁決,屈麗雯裁判官指兩名負責拘捕的警員口供存有疑點,如兩人均未有在記事冊中提及接近凌晨1時的情況,卻又突然在書面口供中提及,且均未能清楚說出兩名被告的受傷經過,因而認為未能依賴他們的口供,遂裁定兩被告罪脫。

兩名被告依次為17歲男學生林浩然,與19歲男侍應陳繼達,二人被控於 2019年8月5 日,在黃大仙近公共輸交匯處,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屈官裁決時指,當日現場明顯出現非法集結,但沒有片段拍攝到兩名被告參與其中,只有拘捕警員目睹兩人在附近出現。惟當時大部份人都身穿普通裝束,衣服有不同的顏色,故若單憑衣著判斷對方是否示威者則太過武斷,拘捕警員的證供為本案的關鍵。

對於拘捕林的警員指見到林將眼罩及面罩扔入花槽中,但卻稱見不到林身上有拿東西,屈官直指其說法不合理。因此涉案兩物體積相對手掌而言並不小,故若林真的有用右手扔東西,警員即使看不清是什麼,也應見到他拿著東西。另林被捕時,其右腳丟失了一隻黑面白底鞋。事後亦在現場找到一隻同為黑面白底的右鞋,惟鞋子出現位置並不吻合警員所指林當時逃走路線。

至於林後腦的傷勢,警員指是林在向前奔跑,跳過花槽跌倒時撞到後腦造成的,惟屈官質疑除非林「打筋斗」,否則不會向前跌倒後腦。且林事後醫療報告和照片所顯示的傷勢遠多於警員所描述。警員對於此兩點均未能提供解釋,屈官認為其口供存疑。

同時,屈官亦指拘捕陳的警員口供存疑,不能依賴。警員在控方主問時回答清晰直接,回覆辯方盤問時卻態度迴避。在面對對控方案情不利的問題,會先反問辯方並要求重複問題,再回答或說已經答了。另警員指陳的傷勢是在跳欄杆時造成的,但又稱不記得、沒留意陳受傷的經過,更在辯方詢問下回答:「你問番佢」。此外,警員就當日開始掃蕩時間在書面口供與記事冊的紀錄不一樣,雖然警員解釋只是寫錯,惟屈官質疑他初時寫錯,為何之後在書面口供中卻又能記起正確時間。由於負責拘捕兩名被告的兩位警員口供均存在疑點,法庭未能依賴,最終裁定兩人罪脫。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