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張建宗指正檢視法援制度 料第四季上旬有結果
06月16日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在會議上表示,建議日後在分配案件時,不容許申請人指明律師代表,並建議改用「輪班制」。另有議員關注濫用法援的問題,並建議將公眾利益列為審批法援案件的其中一個考慮,防止有人以不正當動機濫用法援。
張建宗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表示,現正檢視法律援助制度,預計在3至4個月內,即今年第四季上旬得出結果。他又指,將檢視現時法援案件會否過度集中於部分律師,但提到部分律師在低級法院時已跟進案件,因此入稟人會希望選擇同一律師繼續跟進,又舉例指情況與看醫生一樣,「你睇開我,都希望你繼續能夠睇我」。他又指,亦會考慮收緊律師接收案件的上限,並指稍後會諮詢法律援助服務局等,然後再向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匯報。他又指,理解社會關注部分案件,考慮在制度中適當增加透明度,加強公眾對法援工作的了解。
張建宗亦指,根據法援條例及私隱條例,未經受助人或申請人同意,法援署不能公開任何資料,包括拒絕或批出法援的理據。他亦指,若司法程序仍然進行中,公開相關資料或會影響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