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黑客去年在阿里巴巴旗下淘寶盜取近12億條用戶數據,當中涉及帳戶資料、手機號碼等敏感訊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和3年6個月,罰款10萬元和35萬元人民幣。

案情指在去年7月6日至13日,有黑客繞過平台限制盜走數據,平均每天盜取500萬用戶數據,共涉及約12億條。其中一名黑客聘用涉案的另一名黑客盜取淘寶客戶手機號碼,提供「瀏陽市泰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作經營活動,公司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利用有關數據獲利近34萬元人民幣。

兩名黑客被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和3年6個月,罰款10萬元和35萬元人民幣。

阿里巴巴發言人表示公司未有造成經濟損失,正與相關部門合作,惟未能得知受影響人數,並強調無把用戶資訊賣給第三方。內地立法機構已加強監管以保護個人資訊。內地上周通過一項數據安全法,加強內地政府對國內數據流的控制,改善消費者數據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