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的嚴重異常事件設立的保障基金,為在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事件的合資格人士提供財政援助。政府今日公布,截至今年6月10日,保障基金共接獲74宗的申請,其中3宗個案獲批賠償。

保障基金接獲的74宗的申請中,3宗屬死亡個案,其餘71宗為傷害個案。死亡個案中,有2宗正在處理,包括尚待申請人交回所欠文件或資料、尚未取得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尚未取得相關醫療機構提供的資料、以及正進行嚴重程度評估等個案;另1宗為沒有在政府計劃下接種新冠疫苗記錄的個案 ,即暫時未有死亡個案獲批保障基金。   
                      
71宗傷害個案中,專家委員會評估其中11宗申請為與所接種疫苗無關或不可分類,即未獲得足夠的信息的個案;1宗為按嚴重程度評估結果不獲批保障金的個案;3宗個案獲批保障金,涉及速發嚴重過敏反應、住院治療及貝爾面癱個案,合共發放的保障基金總額達45萬港元。

政府指,保障基金個案的審批會根據嚴重程度評估框架進行,考慮因素包括事故有否對身體造成長期損害。到目前為止已完成嚴重程度評估的個案(不論獲批保障金與否)均不涉及長期或永久性身體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