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人員聯同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人員,昨日(16日)進行代號「冠軍」(CHAMPION)暨「烽火」(FIRESTORM)的聯合反非法入境者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

行動中,人員拘捕9名中國籍女子及7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2至52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未獲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非法入境者接受僱用工作」及「管有失效身分證」。

警方指,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被判罰5萬港元及監禁2年。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