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案】指購買《蘋果》無可能構成犯罪 湯家驊:毋須杯弓蛇影
06月17日
湯家驊表示,《港區國安法》是針對邀約、要求及慫恿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的行為,法例並無將陳述有關制裁的新聞報道列為犯罪,相信有關法例原則上與一般新聞報道無關。他認為,若有人刻意要求外國制裁香港,而傳媒作出相關報道,背後目的為認同或希望增加「要求制裁」的力量,則可能違法,強調相關準則在於覆述犯法行為的意圖。
至於市民購買或訂閱《蘋果日報》是否同樣違法,湯家驊表示,暫沒有留意到香港有任何傳媒的運作或出版的報章,有唯一目的為危害國家安全,相信在這個情況下,任何人購買有關報章都沒有可能構成犯罪,呼籲公眾毋須「杯弓蛇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