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在內地媒體撰文,指在港由於過度西化和長期本地教育的結果,精英階層和青年學生普遍認同一種「泛民主」的價值觀和歷史敘事。他舉例,溫和如民主黨的「民主回歸論」,激進如本土派的「時代革命論」,都將價值基底落實於「民主」,並將民主武器化,用作兩種用途其一,「民主抗共」,即宏觀上持續批判黨國體制,甚至要求「結束一黨專政」如支聯會綱領;其二,「民主奪權」,即政治實戰上用於打擊特區政府和建制派,領導選舉工程和社會運動,逐步奪取香港管治權,完成香港「顏色革命」。

他批評,這樣的民主政治遊戲,若是在《基本法》範疇內本分而行,則危害性可控,香港活力與國家發展利益均可保持,但如果超出法治範疇而尋求顛覆性革命,則危及「一國兩制」底線,造成各方利益受損,國家必然介入管控。《港區國安法》和新選舉法就是國家權力「進場」和「在場」的顯著表現,由此不可逆轉地改變了「一國兩制」的內在權力生態與憲制平衡,造成了本土極端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在政治上的「大潰敗」。

國家依法奪回了香港的政治舞台,「愛國者治港」成為破解「民主抗共」符咒的政治神器。但講好黨的故事仍非易事,黨的故事不是簡單的國民教育範疇的國家法權要素及其正當性敘事,而是涉及一種堪與西方現代性敘事相抗衡和競爭的普遍主義敘事。黨的故事的核心在於其代表性和公共性,共產黨歷來主張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其政治倫理整合了天下主義、共產主義和世界主義的合理元素,而不是香港社會習慣理解的那種單純的「歐式」共產黨。黨的代表性是一種融合真理代表性和歷史代表性在內的整合主義的代表性,本質上高於訴諸程序主義的民主代表性。

田飛龍質疑,西方現代化的當代走勢以及民主選舉的泛化實踐,導致對代表性理解的嚴重窄化,以為只有「一人一票」的周期性程序授權,才是可驗證的代表性與合法性。黨章和憲法所根植的代表性與合法性,遠比程序性的民主代表性要復雜和深刻,但卻長期遭受誤解和污名化,被標籤為「一黨專政」。

他提出,與蘇共相比,中共的政治路線與治理體係經過了複雜的內部鬥爭和制度改良,實現了賢能政治與群眾路線的結合,政治決斷與依法治理的結合,民族利益與人類利益的結合,以及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結合,所形成的不再是剛性的「無產階級專政」法權體系,而是柔性和復雜功能化的「人民民主專政」法權體系。這一新的政治組織形式,超出了西方民主政治理論的解釋極限,而西方理論對於無法理解和消化的社會科學現像或事實,在意識形態和政治操作下,就一步步傾向於以單純的「專政」理論與想像物加以刻板代入,並據此預言中國威脅和中國崩潰。

田飛龍批評,香港以及台灣,受西方的學術與政治氣候影響與感染,對中共的理解同樣面臨著「冷戰陷阱」和「專政範式」誤導,不能從中共內部形成真正科學的「同情的理解」。中共不僅是當代中國的政治領導力量,是「一國兩制」的立法者,還是天下公共性的規劃者和踐行者。中共的這種代表性和公共性,是「一黨專政」之落後理論和刻板歷史印象所不能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