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前法務大臣、前眾議員河井克行,在前年(2019年)選舉向廣島選區議員等分發約2,900萬日元(約205萬港元)賄選,被東京地方法院裁定違反《公職選舉法》(收買、提前開展活動),判監3年。

另外,根據公職選舉法的規定,河井在刑期結束前和刑期結束後的5年內不能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