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採購經理收480萬港元非法回佣貸款候判
06月18日
39歲彭俊健為Tesco International Sourcing Limited 前採購經理,承認3項罪名,即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暫委法官許肇強將案件押後至7月9日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被告另外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代理人接受利益控罪,則留區域法院法庭檔案。
案情透露,被告於2006年加入Tesco Sourcing,並於2015年晉升為採購經理。他負責為Tesco Sourcing母公司向供應商發出玩具及各樣物品的訂單,而供應商由Tesco Sourcing同系公司一名駐英國的高級採購經理所指定及同意。
被告及該高級採購經理於2011年尋找資金自立門戶。被告應該高級採購經理的建議,向Tesco Sourcing一間玩具供應商的經營者索取回佣,對方同意向被告和該高級採購經理提供回佣,金額為被告和該高級採購經理代Tesco Sourcing向其公司發出訂單總額的百分之三。
於2011年3月23日至2014年10月21日期間,Tesco Sourcing與該玩具供應商的業務交易總額約達1600萬美元(約1.24億港元),而被告及該高級採購經理獲支付非法回佣共約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與該高級採購經理攤分有關非法回佣,並在對方來港時以現金支付。
案情透露,該高級採購經理於2017年離開該同系公司後,有關貪污勾當繼續進行,惟回佣比率下調至Tesco Sourcing訂單金額的百分之一或二。
於2017年2月9日至於2018年1月27日期間,Tesco Sourcing與該玩具供應商的業務交易額達約300萬美元(約2300萬港元)。被告向上述同系公司另一名採購經理,支付從該玩具供應商收取的非法回佣約1.6萬美元(約12.4萬港元)。
被告獲攤分的非法回佣共約4.5萬美元(約35萬港元),則用以抵銷他約於2015年3月,向該玩具供應商經營者借貸10萬美元(約78萬港元)的部分還款。
Tesco Sourcing、其母公司及其同系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李卓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曾華燦和陳祉羲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