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歧視條例》修訂今日生效 防止騷擾餵哺母乳女性
06月19日
平等機會委員會舉例指,在小型機構工作並放完產假的女性,若按醫生建議餵哺母乳,要求僱主容許她於午飯時間,在辦公室內無人使用的房間集乳,卻遭對方拒絕,表示房間只能作餵哺母乳以外的用途,行為則可能構成「直接歧視」。
平機會建議,任何女性若相信自己基於餵哺母乳,在僱傭及相關範疇遭受歧視,可向僱主提出投訴,女性亦可在事件發生後12個月內,以書面向會方提出投訴。平機會將調查事件並嘗試調停,若未能解決,投訴人可在事件發生後24個月內,在區域法院提起法律訴訟。
資料來源:
一、針對母乳餵哺歧視之僱傭範疇指南(按這裡)
二、針對母乳餵哺歧視之其他範疇指南(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