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反修例風波成磨心 梁定邦:只站法理一方
06月21日
一八年六月擔任監警會主席的梁定邦憶述,縱然一四年佔領運動及一六年旺角事件的投訴案件,在當時仍未完全處理,惟同期的調查指出,市民對警隊的信心有七十多分。不過,在反修例事件初期,警民關係一度跌落谷底,「當時社交媒體很多警隊的負面消息,有些未必是真實,亦有人認為警察阻礙香港人爭取更多自由,警察在區議會內亦成為不受歡迎人物。」不過,自從警方推出一系列宣傳工作,加上法官就不少反修例案件作出判決時,明言暴力行為不當,並增加違法者判刑後,他認為情況開始好轉,「目前的改善情況可以說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很多人不了解監警會職能
近年不少聲音批評監警會是「無牙老虎」,梁定邦認為,不少人不了解監警會的職能,「我們不是監管警察的工作,是監察警隊的調查投訴機制。」根據目前法例,只有特首才有能力向警務處處長作出指示。即使是大部分國家,其做法都是由警方處理投訴,再另設機構監督,做法與本港類似,除了英國及澳洲新南威爾斯州,「他們的部門可以接手調查工作,但英國實行的成績似乎不太彪炳,因為人手不足,部分大案查了超過十年都不成功。」
一旦監警會取得調查權,梁定邦指出,其性質將會與廉政公署相似。六十年代加入政府的他,一九七六年加入成立只有兩年的廉政公署,見證警廉衝突及港督特赦,他認為當年警隊內部貪污問題猖獗,涉及人數眾多,難以交由警方自行調查,「我記得七七年港督麥理浩在港督府討論特赦,我和姬達(首任廉政專員)都在場,麥理浩問Roy(時任副警務處處長韓義理):『你管得住你下面的人嗎?』Roy的回答是:『不可以。』」
警隊在修例事件上「無散晒」
反觀警方涉及反修例案件的投訴近二千宗,梁定邦認為,牽涉的案件與當年相比明顯較少,「今日未去到當年的程度,所以未必值得用同樣的方法。」
另一個原因,是當年警隊及政府內部仍未有穩固的問責制度,「在七七年特赦後,我加入了廉署反貪部,目的就是要制定問責制度。」梁定邦當時與警方一同制定服務標準及制度,管理層須履行大量的守則,確保他們守法,「警隊在修例事件上無散晒,整體上仍維持到紀律,至於個別情況仍在調查中,但他們是有嚴謹的問責制度,當然制度不是完美,沒有東西是完美,永遠都有改進空間。」
專家成員閃辭釀公關災難
回顧監警會在修例事件中,最大的公關災難,莫過於五位獲委聘的國際專家小組成員,在短時間內辭職。梁定邦坦言,五人都是由他邀請加入,「當時我只想他們給予意見,因為我們無調查權,只可以審視事實,但其中一位來到香港見面後,就表示如果無調查權就無興趣參與,我於是建議待找到更多事實後,再請他回來幫忙,後來他公開的言論愈來愈多,變得很政治性,就再無聯絡。」
他苦笑說,過去三年的最大挑戰,是發生很多他難以控制的事,「外面的宣傳是排山倒海,例如批評警察八三一打死人、七二一不見人,很多事當時未知真假。我很清楚我當下要做甚麼,就是找出事實,這個工作需要時間,但周圍的人已經要我表態,批評我不表態就不是『監警』,而是『幫警』,但我不會站在任何一邊,只站在法律及事實的一邊。」
監警會調查報告最終在去年五月公布,當中的五十二項建議仍在悉數處理中,梁定邦表示,特首原本有意要求他續任一年,但他最終拒絕,「如果我身體好是可以多做一年,但我太太很不想我做,我們結婚差不多五十年,她有如此強烈的意願,我不應該如此對待她。」
為愛妻拒特首邀續任
梁定邦在一七年患上淋巴癌,花了一年多時間接受化療,「我一六年的工作很辛苦,飛行里數可以環繞地球三個圈,可能是這樣搞出個病來。」他的抗癌治療,直至一八年二月結束,特首林鄭月娥找他擔任監警會主席,是兩個月後,「我覺得做公職是每個市民的義務,需要認真考慮,但要量力而為。」
他笑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向他介紹監警會工作時,聲稱「無咩野做,只是一年開四次會」,結果他在反修例事件高峰期,一周最少回監警會辦公室三次,像全職一樣,令他在律師樓的工作堆積如山,最近他正忙於執手尾,「我估計要到年尾才會做完一直被逼拖延的工作。」
對於剛接手監警會主席的王沛詩,梁定邦的寄語只有五個字——按法律辦事。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