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致函壹傳媒董事 表明保留追究責任 06月21日 列印 梁振英委託律師向所有《壹傳媒》董事發信。 消息指,壹傳媒董事會今日大比數通過去信保安局,申請要求解凍部分資產,以免因欠薪而違法。董事會亦決定本周五再開會,屆時再決定《蘋果日報》是否停止運作。本身為壹傳媒小股東的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表示,委託律師向所有《壹傳媒》董事發信,表明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梁振英下午在社交媒體發文指,《蘋果日報》是《壹傳媒》的主要業務,《壹傳媒》是香港上市公司,並指近日《蘋果日報》和《壹傳媒》能否繼續生存,社會上有極多傳言和猜測。他指,《壹傳媒》所有董事對所有股東有不可推卻的法律責任,應將公司的最新營運情況全面、準確及公開地通告所有股東,但指至今各董事並未有履行上述法律責任,因此他委託律師向所有《壹傳媒》董事發信,表明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