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爆炸案 歸咎於天然氣公司維護落後
06月21日
青島應急管理局指相關部門於上週四召開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官方把事故定性為「出現風險應急處置不當,演變成重大災難的事故」。有指在爆炸前1小時,民眾已報警稱事發地發生燃氣洩漏,惟有關部門到場發現洩漏痕跡後仍未及時採取措施疏散民眾。
當局亦批評天然氣公司在風險排查工作不到位,於3日巡查涉事區域卻未有發現違規違法的建築和重大隱患。規定指地下天然氣管道不得從建築物地下穿越,惟涉事建築是架空建設,存在違規情況。而涉事管道更是使用近20年,導致嚴重腐蝕。而相關公司維護方法非常落後,缺少訊息化監控手段瞭解管道情況。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當地警方上週五刑拘包括十堰東風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在內的8名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