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提及《基本法》23條立法問題。林鄭月娥表示,本屆政府餘一年多任期,料無能力完成23條立法工作,但會爭取時間籌備,強調政府有責任完成23條立法及相關法律工作。

林鄭月娥說,國安法第7條要求特區政府有兩項目標工作,當中包括按基本法下的規定,就23條立法。不過,她說,由於現屆政府只餘下約1年任期,她評估,現屆政府將無能力在一年內完成23條立法,但會盡力做好相關籌備工作。

林鄭月娥又指,雖然香港20多年來,未落實23條立法,但不能指沒有法律條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她說,早年政府就曾引用社團條例處理,形容有關問題要「兩手抓」,一方面是如何就23條立法,另一方面是要梳理及激活現行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