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鄒家成今申保釋獲准 每晚警署報到不得離港
06月22日
杜官批准鄒以其現金5萬元及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外出,另需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晚6時至9時到警署報到、不得離開香港、需遵守晚上12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鄒在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行的任何選舉,除投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案中已獲准保釋的11名被告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鄒家成今獲准保釋外出候訊,案中餘下35名被告仍在還押候訊。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