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龍頭銀行、全港客戶人數最多的滙豐銀行忽然向客戶發出通知,指如客戶身在香港以外地方,未必可使用網上或流動理財服務。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指,本港其他大型銀行亦有相同條款,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已存在,認為滙豐修訂條款與國安法無關。

另外,陳振英表示,部分西方國家基於稅務考慮,規定所有居民須申報境外銀行戶口及投資,惟有港人移民至西方國家未有申報,並繼續使用網上服務處理財務。他說,此做法可能違反規定,滙豐銀行的做法是理所當然。

滙豐發出通知,由7月26日起將修訂網上及流動理財條款,內容提及網上及流動理財由滙豐提供,而匯豐於香港受監管和獲准在香港進行銀行活動,網上及流動理財服務只供該行在香港的客戶在港使用。及後滙豐作出澄清,強調香港客戶可以如常於海外使用網上及流動理財服務,沒有更改相關服務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