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美國出招制裁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等多名中港高官。鄭若驊重申,中國絕對有權為港定立《國安法》,任何國家都不應干預中國行使其主權。她表示,只有通過聯合國訂定的制裁才可以成為合法制裁,其餘「單邊長臂」動作都屬不合法的政治干預。她認為任何國家單方面以壓逼手段,企圖干預別國內政都是違反國際法的舉措,所謂受制裁的國家可以合理作出反制裁措施。

被問到過去一年受制裁生活有否不便,她堅定地說:「與全國十四億人民的安全及國家利益發展相比,我個人自己的利益真是微不足道。」有關制裁行動亦不會影響她專業地履行職責,「再加上有國家作為我們的強大後盾,令我意志更加堅定,無畏無懼地履行律政司司長的工作。」

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反外國制裁法》,鄭若驊指法案合法、合理及符合國際慣例,特區政府對立法表示歡迎及支持。至於是否需要在本地立法以作配合,她指事件屬外交事權,亦是中央事權,特區政府視乎情況再作配合。

全文刊《星島日報》